人教社《出师表》“南阳”注解 四个严重的不正常现象
人教社《出师表》“南阳”注解 四个严重的不正常现象原创2022-10-31 18:46·南阳方正最近,人教社做了一件事,全国人民很满意,对“天将降大任于”是“斯人也”?还是“是人也”?立即回应,我们应该为人教社点赞!另外一件事,我们就无法为人教社点赞,一千二百万人关注,整整三年时间,引发南襄两地激烈矛盾,留下的是血淋淋伤痛。这样的大事,人教社竟然是听之任之,毫无作为!人教社在《出师表》一文对“南阳”注解是引发南襄两地恶斗的根源!因此,一些网民就直接把这个注解和“毒教材”画等号。已经暴露出的“毒教材”让人细思极恐,在日语教材里,竟然有“731”插图,这明显有境外势力的黑手。有人质疑:“南阳”注解是否也有境外势力的黑手?这个结论的后果很严重,所以,我是不能随便乱说。但是,人教社在解决“南阳”注解问题上,明显出现以下四个严重的不正常现象。
不正常之一:充当学术裁判 故意引入争议和错误内容本来,《出师表》里的“南阳”注释是个简单事情,但人教社把它搞得非常复杂。注释第一句“东汉郡名,辖境包括今河南南部和湖北北部一带。”已经对“南阳”注解清楚了,不足之处是少了“郡治在宛城”。如果到此为止,丝毫不会引起争议。但注解莫名其妙加了第二句“诸葛亮隐居地在隆中,当时属于南阳郡”,这一句多此一举,故意引入学术争议,把汉江以南南郡中庐县古隆中划入南阳郡,极不专业又严重错误,擅自充当学术裁判。把有争议和错误内容故意写入教材,为南襄两地恶斗埋下地雷,刻意制造社会不稳定,人教社行为是否属于正常?不正常之二:人教社不执行教育部教材管理规定2019年12月16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说的很清楚,“错误内容和有争议内容不能进教材”、“教材有较大争议要及时修订”。人教社为教育部下属单位,躬耕地问题是否属于较大争议问题?人教社心知肚明,但就是对问题教材不修订,这样公然违背教育部教材管理规定,这是否属于正常现象?不正常之三:人教社对南阳网民最低要求置若罔闻南阳人民只希望对“南阳”不注解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朴实的、很低的要求。而且,南阳网民雪片般的信件和无量邮件发给人教社,不能说南阳人民反映不强烈。人教社对“天降大任于是人”的反映是神速的,但在事关一千二百万人民关注的大事情却无动于衷。对比之下,人教社行为是否属于正常现象吗?不正常之四:人教社对南襄两地恶斗视而不见因教科书的问题引发的争议直接导致了南襄两地人民网上恶斗,严重撕裂社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给两地人民造成深深地伤害,也给南襄两地“汉江一体化经济建设战略”带来不利影响。人教社能够从容不迫,坐山观虎斗,对南襄两地撕裂开的血淋淋的伤口竟然是选择性失明,这谁又能敢说这是正常现象呢?各位网友,因为一个简单的教材注解问题,人教社毫无作为,发生以上四个严重的不正常的现象,细思极恐啊!制造内部矛盾,制造地区对立分裂,这不正好是境外势力梦寐以求的结果吗?是哪些人胆敢为解决教科书问题设置障碍,故意制造宛襄矛盾,应该彻查这些人的背景,他们是否属于境外势力伸过来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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